中医的特点
中医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特点: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
整体观念 整体,其含义就是指统一性和完整性。中医的整体观念其内涵有二:一是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重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 中医把人体看成一个以心为主宰,五脏为中心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可分为五个系统。这五个系统通过经络相互连结在一起,而以气、血、津液为其活动的物质基础,同时又通过相生相克而相互调节,维持整体水平的协调和平衡;这个统一体从另一角度可分为阴、阳两部分,这两部分既对立相互制约又互相联系以维持平衡。同时,中医又认为人与自然界以及社会有密切的关系。这种整体观念贯串于中医的生理、病因、发病、诊断、治疗、养生等所有领域。同时,我们可以发现,中医在整体观念指导下,衍生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平衡”,强调人与外界环境的平衡;强调人体内各部分的协调与平衡。 因此,在上述这种整体观念指导下,中医在诊察疾病时,总是考虑到疾病发生的季节,患者的居住环境、生活条件、饮食嗜好等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患者某一部位的病变,不会仅注意患病的局部,更会从上面说的五个系统内部之间的关系来分析或从五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来分析。 辨证论治 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和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证。论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和论治是先后不同的两个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依据,后者是前者的目的。 证是阶段性的、动态性的,同一种疾病由于疾病发展阶段不同或病人机体的反应性不同,则其病理变化就会不同,即证不同,根据辨证论治原则,治法也就不同,这种情况称为“同病异治”;即同一疾病,由于病变阶段不同,治法不同。不同疾病,有时会出现相同的病机变化,即相同的证,根据辨证论治的原则,又可采用相同的治法,这种情况称为“异病同治”。辨证论治体现了整体水平、个体性(以患者为主体)和灵活性的特点。由于是个体性的一对一的治疗,所以更切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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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方药是目前最广泛使用的治疗方法。也就是在辩证审因决定治法之后,选择合适的药物,酌情定量,按照组成原则,妥善配伍而成,通过服用药物的方式来调和气血阴阳,扶正祛邪已达到身体平和的目的。
中医学认为每一种食物、药物都有各自的偏性,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表现的阴阳偏盛偏衰,这些特性(偏性)即中药的性能,也就是中药的药物作用。每种中药都有一定的性能,包含了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等。 四气 药物的性质即药物的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属性,前人称为四气。四气中温与热,寒与凉是具有共性的,温次于热,热即大温;凉次于寒、凉即微寒,即在共性中又有程度上之差异。而温热与寒凉是两类不同的属性,这是从药物对机体的作用中概括出来的;治疗热证的药物是寒凉的,治疗寒证的药物是温热的,此外,还有一种“平性”药,即药性较平和,偏热,偏寒不明显,未越出寒、热、温、凉四性范围,虽有寒、热、温、凉、平五种属性,一般仍称四气,而不称五气。 五味 五味指药物中有辛、甘、酸、苦、咸五种不同的滋味。实际上除上述五种外尚有淡涩二味,习惯上淡附于甘,酸涩功似,并不另立,仍称五味。辛有发散、行气血、滋补润养的作用。甘有补益、和中缓急的作用。酸(涩)有收敛、固涩、止泻、止血等作用。苦有泻火、燥湿、通泄下降作用。咸有软坚散结、泻下、潜降之作用。 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是指药物作用于人体的几种趋向而言。升和降、浮与沉,都是相对的。升是升提的意思;降是降逆的意思;浮是上行发散的意思;沉是下行泄利的意思。升、浮药物的特点是向上向外,具有升阳、举陷、发表、散寒、祛风、开窍等药理作用;而沉降药物的特点则是向下向里,具有潜阳、降逆、平喘、收敛、泻下、渗利等作用。药物的升降浮沉主要取决于药物的气味和质地的轻重。一般来说,味辛甘、气温热的药物,多主升浮;味酸苦咸,气寒凉的药,多主沉降。此外,药物的升降浮沉还可因加工、炮制或配伍而发生改变。酒制则升、盐炒则下行、姜汁炒则能发散、醋炒则能收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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